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(GB 37822-2019)
6.2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
6.2.1 装载方式 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;若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,出料管口距离槽(罐)底部高度应小于200 mm。
6.2.2 装载控制要求
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≥27.6 kPa,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≥500 m3的,装载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:
a)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求(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满足GB 16297的要求),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80%;
b)排放的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。
6.2.3 装载特别控制要求
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≥27.6 kPa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≥500 m3,以及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≥5.2 kPa但<27.6 kPa,且单一装载设施的年装载量≥2500 m3的,装载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:
a)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求(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满足GB 16297的要求),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%;
b)排放的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。
危化品装车目前主要还是鹤管上装、人孔灌料的装车方式。
长期以来人孔敞开灌料,敞开排放的操作,已经遭到了自然的报复。现在要三年打赢蓝天保卫战,尝试在鹤管上加装挥发气(回气)收集锥,VOCs收集仍然比较困难,排放量仍然很大。往往运行之后,回收料罐内根本没有回收得到的物料。

主要原因,就是鹤管加装回气收集锥,只是半封闭的接口,不能做到密闭装卸。
1) 鹤管的垂管长度是一定的,但槽车的高度是不尽相同,或有所变化的,密封帽盖不住槽车人孔时,无法回收VOCs。
2) 槽罐车在灌料的同时由于自重增加,高度降低;密封帽盖不住槽车人孔时,无法回收VOCs。
3) 顶部装车的鹤管加装的收集罩变形,不能与人孔形成密闭,影响VOC收集。
4) 在收集油气过程中,为了克服鹤管密闭压力小抑制不住罐内反冲力的问题,给每个鹤位增派两名工人,发油时整个身体都站在鹤管的密闭罩上,强行密闭,将油气收集输送到油气回收装置。
5) 鹤管从油罐车罐体抽出时,驾押人员不关闭油气收集管上的阀门。
所有这些原因之上,更显而易见的就是,
1) 采用鹤管加装回气收集锥的上装方式,在打开槽车罐车人孔时、装满后提起鹤管时都有大量的VOC从槽罐中冲出挥发到大气中;
2) 提起的鹤管沉底管也有VOC液体挂管残留,持续滴漏、挥发。
从上述罗列的部分原因可知,
1) 装车鹤管不能有效地回收VOCs;更不能达到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的要求;
2) 装车过程中VOCs挥发泄漏,空气也不断进入槽罐内,与VOCs混合,造成爆炸性混合气体,进入挥发物回收系统,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;
3) 在采用装车鹤管的站点,按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》等规范必须按危化品属性选用的各类罐型,只能采用顶部人孔敞开灌装的方式,而不能安装虹吸管、密闭接头等附件;因而使各类运输规则要求的安全物流链无法实施。
密闭顶部装卸臂 了解一下